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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喬爸公布喬喬諮商錄音檔!兒少團體聲明譴責:二次傷害
11歲童星喬喬(于卉喬)近日因母親癌逝、父親遭控長達7年阻止母女見面掀起熱議,經紀公司日前公布喬喬手寫信,痛斥喬媽親友爆料抹黑,喬爸甚至將孩子和媽媽諮商的錄音檔,提供給媒體做獨家報導,此舉引起兒少團體關注,發出聲明譴責這是對孩子的「二次傷害」!
兒少團體昨(29日)發出聯合聲明,針對喬爸透過聲明書及喬喬的親筆書信,回應外界質疑,甚至拿喬喬本人的心理衡鑑評估報告、身心科診斷證明書等隱私資料,提供給特定媒體進行獨家報導,並公開喬喬接受心理諮商過程的錄音檔,該媒體將相關報導製作成影片,上傳網路供社會大眾播放、閱覽。兒少團體怒批此舉不僅侵犯童星的隱私權,也讓孩子除了面對喪親之痛,還得承受媒體報導、網友與公眾議論所導致的二次傷害。
兒少團體聯合聲明如下:
維護兒少隱私 沒有人是局外人
2019 年 5 月 29 日
近日某童星的母親因病驟逝,媒體接連報導,讓童星父母離異後爭奪孩子監護權、特惠活動網拍熱門商品安排會面衝突等爭議,再次登上新聞版面。這位星爸更透過聲明書,甚至是童星本人的親筆書信,回應各界質疑,昨(28)日更以童星本人的心理衡鑑評估報告、身心科診斷證明書等隱私資料,提供給特定媒體進行獨家報導,甚至還公開了童星接受心理諮商過程的錄音檔,該媒體並將相關報導製作成影片,上傳網路供社會大眾播放、閱覽,兒少團體一致認為,這樣的舉動不僅侵犯了童星的隱私權,也讓孩子除了面對喪親之痛,還得承受媒體報導、網友與公眾議論所導致的二次傷害。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明白揭示,隱私權是非常重要的兒童基本人權,任何人不得任意剝奪或侵害。本次事件中,星爸及媒體對外公開的諸多資料,都涉及孩子本身的就醫及心理健康評估,理應謹慎保護,不得隨意公開。何況依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規定,媒體、任何人都不得公開揭露兒少監護權相關事件中孩子的姓名及足以識別其身分的資訊,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孩子,免於承擔更多異樣目光所帶來的壓力與傷害。
為了維護孩子的最佳利益,兒少團體共同提出以下三點呼籲:
1. 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大人之間的衝突,應避免將孩子捲入。請星爸多關照孩子的身心健康狀況,避免將孩子的隱私資料,拿來作為處理家庭糾紛、搏媒體版面的籌碼或手段,避免帶給孩子更大的傷害。
2. 請媒體加強自律,停止鉅細靡遺的報導童星家長過往的衝突事件,並應將童星本人就醫、接受心理諮商等細節與隱私資料,盡快自報導中移除。
3. 童星雖是公眾人物,畢竟仍是未成年的孩子,需要你我妥善保護,請社會大眾停止轉貼、分享相關報導中關於童星個人的隱私資料,一起守護孩子的基本人權。
兒福聯盟、家扶基金會、靖娟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兒少權心會、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台少盟、台灣照顧管理協會、乘風少年學園、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至善基金會、智障者家長總會「按團體加入連署順序排列」
童年經驗來育兒-成為成年孤兒(中)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我想把蜜雪兒逼緊一點,丟出一道棘手的問題:她懷念的是父母本人,還是她認為自己應該要有的父母?蜜雪兒幾乎都在談她渴望得到的一切,而不是她的親身體驗,我想知道在她眼中,她實際的生活是什麼樣子。
現實情況,或原本可能擁有的一切
蜜雪兒的坦率令人耳目一新,她承認比起她在現實中失去的事物,她更在乎自己現在應該要有的父母──也就是她認知中父母可能會有的樣子。她解釋說,等媽媽跟她的年齡都大一點,應該就會有培養並鞏固母女情誼的機會,就像她跟爸爸變得很親一樣。「他本來不是世界第一的模範爸爸,但我看到他變成一個會關心外孫們的慈祥外公。他總說要做一個好外公,彌補自己為人父親時的疏漏,他真的辦到了。我很想瞧瞧母親今天會變什麼樣子。她會定下來嗎?她會不會終於遇到適合的對象,那種可以逗她開心的人?她在最後的時候快樂嗎?我爸媽在一九八一年離婚,在媽媽過世的前一年,他們復合了,要是媽媽到最後都沒有得到幸福,我會很難過的。」
蜜雪兒的父親臨終時交代她「守著老公,他可是好男人」,其實爸爸不曉得他們之間的難關,這令蜜雪兒心裡很矛盾。假如她父親知道真相,遺言就會截然不同。蜜雪兒花了幾年工夫,才擠出「忤逆」父親的勇氣,結束婚姻。臨終之人說的話可以讓人重拾自由,也可以困住一個人。一切都關乎你們的關係、當下的情況,以及當事人是否願意服從遺言的命令,滿足逝者的期望。
對別人的衝擊
蜜雪兒時常談論自己的喪失如何衝擊了她的孩子,為了協助她釐清思緒,我請她說哪一邊比較重。我伸出雙手,左手是她失去雙親,右手是孩子失去外祖父母,我問她哪一邊比較要緊。很妙的是蜜雪兒在意的不是她自己,也不是她真正失去的人,而是她孩子錯過的事物,尤其是與她媽媽有關的事。儘管她女兒與外公相處了八年,兒子與外公則有十九年,兄妹倆都問了不少關於外婆的問題,而蜜雪兒描述過她是怎樣的人,還說她女兒就像外婆的翻版,但蜜雪兒希望媽媽仍在人間,做她兒女的外婆。
蜜雪兒只在意孩子們及孩子們錯過的事,可能是在無意識地轉移注意力,避免碰觸自己的哀傷。此舉可能就像防護罩,保護她不用處理自身的感受,而蜜雪兒承認或許真是如此。蜜雪兒的確需要這樣的觀點,才能讓自己需要抒發的悲傷浮上檯面,不再用自己對孩子的遺憾來掩蓋。
言語模式
當蜜雪兒訴說自己如何傷心母親不在人世,她把「需要」一詞掛在嘴上,但聽她描述自己跟媽媽的關係,感覺上她很早就不再需要母親了──這似乎有點自相矛盾?這個詞精準地刻劃出母女的關係嗎?還是放大了失落的感覺,其實不符合真相呢?
她同意「需要」一詞很矛盾。事實上,由於她母親失常的感情關係、酗酒、健康不良,她在十二歲左右便不再「需要」媽媽,早早便獨立自主,蜜雪兒因而感到怨嘆。她忖度起自己為何使用「需要」一詞,感慨地猜測自己的意思或許是她需要「一個」媽媽來提供安全的庇蔭,一個跟她媽媽不一樣的母親。需要與想要是兩回事,起心動念完全不同。以蜜雪兒的處境,需要媽媽是不可能實現的願望,因為媽媽不會死而復生,但想要媽媽,則是渴望得到母親般的照拂,這是自然的欲望,合情合理。
「我保護她,是因為我不能保護自己。」
當我們聚焦在蜜雪兒與女兒的關係,她開始察覺自己照顧兒女的方式,與她的個人經驗脫不了關係,包括失去雙親。以她的人生經歷,也難怪蜜雪兒想當孩子們的好媽媽,不讓兒女承受她的父母給她的待遇,我對此心有戚戚,畢竟我有一位不存在的生父和一位情緒陰晴不定的繼父。我在拉拔自己的孩子時,絕對希望自己一個人就抵得過他們兩人的總合──我總是守候在孩子身邊,耐心十足,全是拜那些經歷之賜。
在蜜雪兒喪母的二十六年以來,她第一次想到自己照顧女兒的方式,或許與自己的童年經驗有關(蜜雪兒的兒子二十五歲,住在愛爾蘭)。她女兒不高興蜜雪兒的控管,不允許她擁有十四歲應得的獨立自主權,而現在蜜雪兒明白,這是因為她不希望女兒嘗到她年輕時吃過的苦。
(本文摘自/終於,可以好好說再見:當我們失去最愛的人,該如何走出悲傷?/平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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